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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天!京外源均可!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3名!招录公安人员2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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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0 05: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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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8人)2.2021年中国水稻研究所招聘公告(招14人)3.2021年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招271人)
1.2021年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1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我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数据管理中心、统计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国际统计培训中心)、统计科学研究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6家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其中应届毕业生26名,社会在职人员2名。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见《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有关招聘单位的职能简介和机构设置可登录http://www.stats.gov.cn/zjtj/gjtjj/jgsz/查询。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本次拟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的具体要求是:
  1.高校毕业生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经核准资格条件后,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毕业生;京外生源必须符合人社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
  2.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人口户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大学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不低于425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应不低于425分。学习其他语种的要达到最高学历毕业时要求的最低分数。所报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9日)如实填写《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各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见《岗位信息表》),邮件标题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序号-联系电话”。
  2.社会在职人员同时将有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明、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电子版随报名登记表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的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情况下,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岗位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进行公告。
  (三)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招聘单位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发布考试公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等信息。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需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比例为2:1,后续招聘环节排名不分先后。
  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研究,可在本岗位内依次递补或从其他岗位递补,也可不递补。
  (1)本岗位内递补规则。在参加本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招聘单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2)其他岗位递补规则。在参加其他岗位面试且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中,专业、学历学位、招聘类别、生源地(户籍地)以及使用的笔试试卷均与拟递补岗位要求一致的,招聘单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3)同一岗位优先在本岗位内递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时再从其他岗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按岗位匹配度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3.招聘单位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4.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2021年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2021年3月16日
文章来源:
http://www.shiyebian.net/xinxi/368743.html


2.2021年中国水稻研究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17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水稻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水稻研究所是农业农村部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厅局级,本部位于杭州,在省外多地设有基地。主要承担水稻遗传育种、稻作技术与发展、稻米质量安全检测、生物技术和水稻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6个专业技术岗位共14人。
  岗位名称、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原则上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为优化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由我所人员担任导师的毕业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除外)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21年8月底前报到;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所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所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下午16:30。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cnrrirsc@163.com进行报名,附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已发表论文、著作PDF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章的在校成绩单扫描件。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我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核结果。
  北方水稻遗传育种与稻作技术研究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9人,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根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优先考虑条件、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契合度、是否有高水平科研产出等因素,按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遴选确定邀请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北方水稻遗传育种与稻作技术研究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若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15人,将改为直接面试的方式,并首先结合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优先考虑条件、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契合度、是否有高水平科研产出等因素进行初评,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其他岗位直接安排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中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左右。
  笔试结果拟在考试当天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随笔试结果当天一并公布。
  面试方式:答辩。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在校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章)、学校推荐表和学校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我所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所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及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水稻研究所网站(http://cnrri.caas.cn,公告栏);
  2.中国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caas.cn,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中国水稻研究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63370266(中国水稻研究所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63370108(苏老师)
  2021年度中国水稻研究所招聘计划表.xlsx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xls
  中国水稻研究所
文章来源:
http://www.shiyebian.net/xinxi/368837.html

3.2021年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16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和公安部党委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公安部将组织实施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0年12月17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发布了《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共420个职位、招录696人。
  此公告为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第二批职位计划,共126个职位、招录271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的除外)。
  2.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重点科研院所,以及省级(含)以上政府和部门举办的高等院校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事业;遵守党(团)的章程,履行党(团)员义务,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参加组织生活;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3.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7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应在24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4.在职人员必须为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重点科研院所,以及省级(含)以上政府和部门举办的高等院校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5.招录到人民警察岗位的,应当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招录到非人民警察岗位的,应符合事业单位招录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具备。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3.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第一批公告职位和第二批公告职位的招录工作一并进行。第一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报考第二批职位。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21年3月16日8时至3月18日18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Gdbdd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单位还将对拟入围面试人员所在学校、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职位相关信息可向招录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招录职位备注及附件2。
  报考工作有关事项说明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招录单位根据具体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人事训练局会同纪检监督部门同步开展监督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3月16日至3月19日期间,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21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职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2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周六)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考生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21年4月底在平台和中国人事考试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各职位公布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拟定于2021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入围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在平台公布。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具体测评安排另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我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职位匹配度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监督工作
  统一公开招录工作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干部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监督电话:010-66261890。
  附件:
  1.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二).xls
    2.招录单位联系方式.xls
    3.报考有关事项说明.docx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21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
http://www.shiyebian.net/xinxi/368624.html

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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