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就业信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业政策

[复制链接]

143

主题

198

帖子

88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8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8 07:3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朋友点上方“北航2系研工办”快速关注
导语:在如火如荼的就业潮到来之际,小编为大家送上了学校的就业政策等信息,大家可以恢复关键字“就业政策”得到您所需要的信息,如所需信息不在小编整理的范围之内,请私信本公众号 北航2系研工办,小编会尽快搜集到信息回复给您~~



1主要就业项目

前言200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国家各部委、各地方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基层就业项目,对我校毕业生来说可以选择的有: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科技部、教育部组织的“科研项目助理”等。与此同时,国家还加大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预征工作力度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这些政策和项目都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及优惠条件,毕业生可根据自身专业、生源地区等个人情况,判断是否适合自己,从而有针对性地用好这些政策和项目。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目前已成为一项长效工作,由中组部牵头,各地方政府具体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选聘条件参考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要求。为保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中组部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和优惠条件:
(1)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发放。
(3)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4)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北京地区选聘的村官有更优惠的政策支持,包括面向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公务员,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聘用两年连续考核合格者解决北京户口等。具体优惠政策请登录http://www.bjbys.com/cg/查询。

公告征集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2009年,国家出台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政策,大规模征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2013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这是自1990年实行冬季征兵23年以来首次调整征兵时间,将有利于加大对大学生兵源的征集力度。北京市政府出台了针对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包括适当放宽征集年龄条件、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提高经济补助标准,服役期满后升学优待、就业优待等。
    详细政策请登录首都征兵网http://www.bjzbb.com/查询。

创业优惠政策2010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5号)中强调要全面加强高校学生创业教育,丰富学生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创业素质,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政策,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动落实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力争推动出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在工商注册、办理纳税手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简化程序,提供方便。
      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年度创业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经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后,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详细政策请登录http://cy.ncss.org.cn/cyzs/查询。


2就业服务指南

联系方式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知行楼南楼206室
电话咨询:010-82313391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就业手续办理(签约、派遣、出国、国防科技奖学金等)
正常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周二下午内部学习,不对外)
办公地点:如心会议中心一层师生综合服务大厅8号窗口

其他手续办理:
党团组织关系的转出手续,请在学院党团部门办理
户籍手续,请到保卫处户籍科(电话:82317764,地址:如心会议中心一层师生综合服务大厅9、10号窗口)及花园路派出所办理
档案转接手续,请在学校档案室办理(电话:82338789,地址:四号教学楼西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207室)
助学贷款代偿咨询及申请,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话:82317135,地址:知行楼北楼201室)
出国户档办理: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邮编:100191
电话:010-62677800
   网址:http://www.cscse.edu.cn



3就业政策问答



签约篇   1问——关键词: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对三方均有一定的约束力,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从签订日期起到用人单位接收后终止。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意向后,持用人单位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接收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交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然后通过我校就业管理系统提交就业去向信息后,到学院签字盖章,最后,到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约管理部(如心会议中心一层师生综合服务大厅8号窗口)审核、盖章、备案,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各持一份。
     2问——关键词:违约
为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学校严格控制毕业生主动违约,尤其是涉及同行业、同类型、同地域、国防系统的违约。
三方《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学生提出违约,应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毕业生可以按照违约审批流程提出申请:
1、从京内单位违约到京外单位
2、从系统外单位违约到系统内单位
3、升学
4、考取公务员、选调生
5、应聘村官、社区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西部
6、从不接收户档的单位到能够接收户档的单位
7、个人身体原因无法达成单位要求(需单位证明材料及二甲以上医院诊断)
8、因单位岗位、地域、待遇等发生变化(需单位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违约,学校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并视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毕业生在准备签约新用人单位前,应如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生拟违约申请表》,经学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预审批通过后,方可联系原签约单位和新签约单位并如实告知(毕业生先擅自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学校不再受理相关事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后果);学生违约递交违约材料的时间为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前(春季毕业生2015年2月28日,暑期毕业生2015年5月31日),因个人原因违约者取消参评优秀毕业生资格和京内签约资格;如递交违约材料的时间为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学校将按“改派”处理,原则上只能回生源地就业。2016年6月30日后,学校不再受理2015届毕业生改派申请。
     [注]:如《就业协议书》已由毕业生交至用人单位并盖章,但学校尚未盖章,此时解除协议仍按违约处理。
      3问—关键词:未就业
(1)京外生源
2015年度派遣截止时,未就业毕业生到学校就业中心申请办理二分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凭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2)北京生源
毕业当年9月1日之前落实工作的北京生源,可以在学校办理就业手续;9月1日之后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毕业生后续手续由当地人事部门办理。
4问—关键词:博士生就业
6月份毕业的博士及9月份(暑期补注册)毕业的博士为2015届毕业生,9月份以后答辩未参加学籍注册的毕业生为2016届毕业生。6月份毕业但未获得学位证的博士毕业生及9月份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因其毕业证在2015年获得而学位证要在2016年获得,不符合北京市现行落户政策,请博士毕业生特别注意。



派遣篇5问——关键词: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证明。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所有学生只有在招生就业处或研究生院进行学历注册之后,才具备派遣资格。注册后,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保留到当年年底,目前很多城市(如北京)审核毕业生落户时明确要求必须为应届毕业生,请全体同学特别是提前毕业学生、延期毕业学生以及毕业时间相对灵活的博士生注意该问题。
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正式报到时,报到证已过有效期,同学们可以持原报到证和用人单位情况说明到学校就业中心申请报到日期更改。
  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持证明材料到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

留学篇6问——关键词:留学户档
学生须在离校前凭就业中心开具的“因出国不参加就业”证明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可以选择迁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条件和程序请参考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也可以迁回原籍;档案可以选择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迁回原籍。
申请档案转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登录http://cundang.cscse.edu.cn进行申请;申请户口暂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要同时满足(1)在京高等院校就读、非北京籍生源;(2)本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3)已获得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4)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等四个条件。符合条件需要暂存户口的毕业生可以登录http://jthk.cscse.edu.cn/进行申请。
       7问——关键词:留学未成行
申请出国留学但因各种原因未实际成行的毕业生,离校后仍然可以一年之内选择通过按照毕业生程序进行就业和派遣,派遣地区只能为原籍省份或自治区。
学生须持以下材料办理:
       接收函——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具备同等效力的接收证明材料;
       派遣申请——写明留学未成行原因及派遣意愿,所在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签字。


户口篇     8问——关键词:户口迁移证
上学期间户口转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学校保卫处将根据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毕业后如果落户北京(包括就读北京地区研究生),直接将户口卡交给单位即可。如果落户外地(包括就读外地研究生),都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报到后及时交给用人单位或就学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9问——关键词:未落户
分两种情况:
1)北京、上海等城市用人单位为外地生源申请本地户口时,很可能因为政策性规定,未能申请成功。这时,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继续在原工作单位就业,户口迁回原籍,具体手续要到学校就业中心和保卫处办理。
注:因上海市落户政策的特殊性,办理落户上海的应届毕业生建议在户口评分通过以后,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因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造成拟迁入地派出所无法接收。毕业生要尽快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携此证明和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如未遗失)到学校保卫处,按照户籍办理流程,进行迁移证日期改签或者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
   手持户口迁移证而未落户,毕业生将无法办理任何户籍相关事宜(如补办身份证、申领护照、办理失业、购房、结婚和准生证明等)。

定向篇(含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国防定向生)  
      10问——关键词:定向生就业
定向生是指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以及国家战略发展急需专业培养人才而制定的一项政策,目前一般包括单位定向和地区定向,定向类别毕业生毕业时应按照定向招生的相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单位定向生,学校将按照定向单位直接办理派遣手续。由于原定向单位的客观原因,如破产等,需要另行择业的定向生申请改派必须提交原定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定向生改派登记表》,学校审核同意后,才可以签约定向生源省的新就业单位。

民族预科生和内地西藏班,也属于定向招生,毕业生可以在定向地区范围内选择用人单位签约。
国防定向生,按照《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进行集中派遣。违约国防生须办理完违约手续后,持相关证明,可以选择回生源地省就业。
其他类别的定向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11问——关键词:定向生考研
所有定向生考研,需征得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或定向地区教育厅的同意。
      已考取研究生的单位定向生需在2015年5月31日前将定向单位人事部门书面同意函送至就业中心签约管理部备案,否则将仍派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档案篇12问——关键词: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由其高考档案和在校学习期间的材料两部分组成。在校材料包括学业成绩、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奖惩情况、学位授予证明以及党团组织材料等,由所在学院整理并移交学校档案馆。
学校档案馆将根据毕业生去向情况(就业、升学、出国等)在学生离校后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发出,在本校继续升学的毕业生档案继续留存学校。
档案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不能随意丢弃不管,毕业生要妥善处理档案。

      13问——关键词:档案去向查询
毕业生就业或升学报到后应协助用人单位或就学部门做好档案接收工作,主动了解本人档案是否按时成功移交。学生可在我校档案馆网站(http://archives.buaa.edu.cn/)进行档案去向查询。
如对档案寄发有任何疑问,毕业生应及时到档案馆现场查询。根据《机要通信业务处理规则》,机要局受理查询有效期为自交寄之日起一年以内,逾期学校将无法协助查询。

14问——关键词:上研学生调档
   考研、保研毕业生调档函的接收单位应填写自己所在学院的就业工作部门,待对方院校将调档函寄到学院就业工作部门,由学院填写毕业生的政审材料,毕业生本人在就业管理系统录入升学信息后,将调档函交到学校就业中心签约管理部(如心会议中心一层师生综合服务大厅8号窗口)审核、备案,再由档案室将毕业生档案转寄到对方院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